联邦法院维持无路地区保护规则

2011 年 10 月 21 日
联邦法院维持无路地区保护规则(图片)

这项裁决保护了全国各地广受欢迎的偏远地区休闲目的地。

今天早些时候,第十巡回上诉法院推翻了针对2001年《无路地区保护规则》的最终法律挑战,确认了该规则对全国近6000万英亩土地的保护。今天的裁决澄清了此前存在的法律模糊之处。2001年《无路地区保护规则》于2001年1月获得批准,此前经过了多年的科学研究、在全国范围内举行的600多场公众听证会以及160万条官方公众意见。受该规则保护的土地对野生动物、偏远地区休闲活动以及下游水质至关重要。美国激流协会一直支持对无路地区的保护。该规则不影响通过现有林务局道路的通行,但禁止在一些壮丽的偏远地区修建新道路和进行资源开采。

保护这些荒野地区免受道路建设的影响,对于保护流经其中的野生河流以及独特的皮划艇体验至关重要。加利福尼亚州的羽毛河中支流和干草甸溪、新罕布什尔州的卡斯卡德溪、科罗拉多州的阿尼马斯河、华盛顿州的库珀溪和麦考伊溪、爱达荷州的鲑鱼南支流、西弗吉尼亚州的塞内卡溪和茶溪、佐治亚州的查图加岩峡谷、北卡罗来纳州的雪鸟溪和上威尔逊溪,以及弗吉尼亚州的波托马克河月桂支流等河流都流经美国林务局划定的无路区域。

过去十年间,该规则一直是法院判决相互矛盾的主题,但今天的判决驳回了下级法院针对“无路规则”提出的所有法律论点。

第十巡回法院的判决书可在以下网址阅读: www.ca10.uscourts.gov/opinions/09/09-80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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