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河上诉案将提交佛蒙特州最高法院

2019 年 2 月 12 日
格林河上诉案将提交佛蒙特州最高法院

美国激流协会将于下月向佛蒙特州最高法院提起诉讼,继续其保护格林河激流漂流运动的努力。此前,我们在高等法院环境庭取得了重大胜利,法院推翻了州政府禁止在格林河进行定期泄洪的禁令。州政府随后向佛蒙特州最高法院提起上诉。我们已向最高法院提交了诉讼摘要,口头辩论定于3月12日在南罗亚尔顿的佛蒙特法学院举行。

美国激流协会(American Whitewater)早在2011年代表其附属机构佛蒙特州皮划艇俱乐部(Vermont Paddlers Club)开展激流划艇研究之前,就已参与了格林河(Green River)的相关事务。这场法律纠纷源于我们对州水质认证的上诉,该认证减少了自然划艇机会,并禁止了市政电力公司自愿提供的定期放流活动。去年四月,经过两周的庭审,法院裁定:(1)在自然事件期间和定期放流期间进行激流划艇活动属于受保护的现有用途;(2)ANR(农业和自然资源部)在其水质认证中规定的条件将实质性地消除这种用途;(3)ANR的强制性条件必须包括每年三次定期激流放流的要求。佛蒙特州就法院的裁决提出上诉,上诉理由包括法院有利于电力公司的认定以及法院保护激流划艇活动和要求定期放流的裁决。我们与位于蒙彼利埃的Tarrant, Gillies & Richardson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密切合作,提交了我们的诉讼摘要。我们的诉讼摘要主要论证了以下几点:

保护格林河现有的激流漂流用途与将该河流指定为水生栖息地用途之间并不冲突。
《清洁水法》和佛蒙特州水质标准保护指定用途和现有用途,包括激流漂流。
环境法庭的裁决是正确的,即ANR(农业自然资源)的条件无法保护激流划船活动,并且需要定期释放污染物。
-ANR关于现有河流激流漂流用途不受保护的论点不应得到采纳。

我们期待下个月在佛蒙特州最高法院陈述我们的观点,并确立白水漂流是该州受保护活动的先例。

美国激流协会将于下月向佛蒙特州最高法院提起诉讼,继续其保护格林河激流漂流运动的努力。此前,我们在高等法院环境庭取得重大胜利,法院推翻了州政府禁止在格林河进行定期放流的禁令。州政府随后向佛蒙特州最高法院提起上诉。我们已向最高法院提交了诉讼摘要,口头辩论定于3月12日在南罗亚尔顿的佛蒙特法学院举行。早在2011年代表其附属机构佛蒙特皮划艇俱乐部开展激流漂流研究之前,美国激流协会就已开始参与格林河的相关工作。